伊金霍洛旗总工会关于
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镇工会联合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园区工会,旗直各基层工会,各企业工会:
为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和农牧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旗总工会决定2017年7月至9月继续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和对象
全旗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因遭受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家庭人均收入在伊金霍洛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5倍(即2925元/月)以内的职工家庭中有子女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或正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境外院校除外)院校就读的,政府助学体系暂未覆盖或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和农牧民工家庭。
已接收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
二、助学标准
每人3000元。
三、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
各镇、园区、系统的困难职工到所在工会联合会单位申请,由工会联合会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旗直单位困难职工由本单位工会申请、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旗总工会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
凡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书(需学生家长撰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收入证明或社区证明;
4.在校就读学生在校证明(往届生)。
5.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分数条复印件(应届生);
6.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一);
7.困难职工档案表格(附件二)。
五、有关要求
(一)要做好与旗教育局、民委、残联、民政局、扶贫办和红十字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把有限的资源充分用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身上,发挥工会帮扶拾遗补缺作用。
(二)各基层工会要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求助者,通过网上或以张榜公布等形式,在困难职工工作生活的单位、社区,对困难职工入档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旗总工会将对上报的困难职工进行复审和入户抽查。
(三)已通过审核确认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要及时办理工会会员普惠卡,帮扶资金将通过普惠卡进行发放。如果次年仍然困难的,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并且开具子女在校证明报至职工服务中心。
(四)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请于2017年8月2日17:30分前上报旗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477-8691384。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