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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总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3 16:31 作者: 来源:

伊工发〔201616

 

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总工会信息

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部、室、中心:

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伊金霍洛旗总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    

2016年218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鼓励我单位职工围绕工会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编写信息和撰写调研文的积极性,提高工运信息和调研文章的质量,制定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每个部室(中心)每月编写信息不少于3篇,每季度被采用信息不少于2篇(经审办除外,财务每月编写信息不少于1篇,每季度被采用信息不少于1篇)。

(二)全体干部职工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撰写调研文章分两个课题组。第一组,组长:李丽,组员:徐亚文、王有林、池峰、莎娜;第二组,组长:张登荣,组员:武淑珍杨金喜、孙科、杨惠媛。要求每个组全年撰写2篇调研文章,上、下半年各一篇,具体截稿时间:上半年6月10日之前,下半年10月底完成。

二、奖励办法

    部室(中心)全年累计被旗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信息数量为2篇及以上的(经审办除外,财务全年被旗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的信息数量为1篇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予以奖励。

    (一)凡被旗委政府、旗级各类媒体以及市直部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

    (二)凡被市委政府、市级各类媒体以及自治区各部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2000元。

    (三)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级各类媒体以及国家各部委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3000元。

    (四)凡被全总网站、《工人日报》、《工会信息》、《工运研究》、《工会工作通讯》、《中国工运》等国家级各类媒体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40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4000元。

    三、惩罚办法

(一)部室(中心)每月编写信息少于3篇的经审办除外财务每两个月编写信息少于1篇,少1篇罚100元。

(二)部室(中心)年度累计被采用信息少于4篇的经审办除外,财务年度累计被采用信息少于1篇的,少一篇罚100元。

    四、补充事项

(一)凡上报信息需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向各级媒体发送,方可记入编写信息数。

(二)同一篇信息或调研文章分别被各级媒体同时采用时,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三)与本单位以外其他人员共同署名发表的信息,只记录任务数,但不作为奖励依据。

(四)本单位同事之间可联合撰写调研文章,但只论发表篇数给予奖励,不能共同署名编写发表信息。

(五)办公室每月10日之前对上月所编写、发表的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六)以上所述“媒体”不包括各级电台、网络频道

(七)该办法奖惩根据实际情况年终进行兑现。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               2016218日印发